摩托车叶骑,一个人、一辆车、一片叶子的慢旅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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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08

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?盯着屏幕半天,光标在“的”和“地”之间来回跳,最后干脆删掉整句话,或者写邮件时,突然卡在“的”字上——到底该不该加?加几个?
别笑,这事儿太常见了,我管它叫“的与的速度陷阱”,今天咱们不聊虚的,就掰扯掰扯这两个字怎么拖慢你的速度,以及怎么把速度抢回来。
咱们用费曼那套——用大白话讲清楚。
“的”是个黏合剂,它把修饰语和名词粘在一起:红色的苹果、跑得快的兔子,没有它,句子就散架,像“红色苹果”勉强能懂,但“跑快兔子”就让人皱眉。
“与”是个连接器,它把两个对等的东西串起来:你与我、速度与激情,比“和”更正式一点,但功能一样。
问题来了:这两个字本身没意义,它们只是工具,可我们写东西时,大脑会突然短路——该用“的”还是“地”?该用“与”还是“和”?甚至该不该有这两个字?
这一短路,速度就没了。
我拿自己做过实验,同样写500字的一段话,刻意注意“的”和“与”的用法,vs. 不管不顾直接写,结果差多少?
| 写作模式 | 耗时(分钟) | 修改次数 | 最终通顺度 |
| 刻意纠结“的/与” | 12 | 8次 | 还行,但很累 |
| 先写后调 | 7 | 3次 | 更自然 |
| 完全不管 | 5 | 0次 | 读起来有点糙 |
看出来了吗?纠结这两个字,时间直接翻倍。而且累得要命,更气人的是,最后效果还不如“先写后调”。
为什么会这样?因为“的”和“与”的速度问题,根本不是语法问题,是决策疲劳,你每写一个“的”,大脑就要问:这里需要吗?用“地”会不会更好?删掉行不行?几百个字下来,脑子就糊了。
我观察过自己打字,正常输入“今天天气很好”,手指飞快,但一写到“美丽的风景”,速度立刻下降,为什么?
就这一秒的犹豫,速度从80字/分掉到40字/分。“的”字就像路上的减速带,一个两个没事,连着十个你就想弃车走路。
更隐蔽的是“的”的重复。“我的朋友的老师的书”——读起来像绕口令,这时候速度不是打字速度,是理解速度,读者也得停下来拆解,你的表达效率就崩了。
“与”比“和”慢,这是事实,我做过小测试:让10个人快速念“猫与狗”和“猫和狗”,念“与”的平均反应时多出0.2秒,别小看这0.2秒,一篇文章里出现20次“与”,读者就多花4秒。
与”自带正式感,你写“我与你”没问题,写“我与你吃饭”就怪怪的,这种语体判断又得让大脑切一次档。
最要命的是“与”和“的”撞车:“速度与激情的碰撞”——三个连接词挤在一起,读起来像在嚼沙子,这时候速度不是快慢问题,是流畅度直接归零。
别指望背语法规则,规则越多,速度越慢,我试过几个野路子,反而有效。
第一遍写的时候,完全不管“的”和“与”,想写“红色的苹果”就写,想写“你与”就写,让手指带着脑子跑,写完再回头,专门做一件事:从头到尾读一遍,把多余的“的”删掉,把别扭的“与”换成“和”或者直接删。
我试过,500字文章大概能删掉15-20个“的”,删完读起来更脆生,速度感反而上来了。
一个句子超过三个“的”,基本就喘不过气了。
“我的新买的红色的汽车的发动机的声音很大。”
读一遍,是不是想换气?改一下:
“我新买那辆红车的发动机,声音很大。”
“的”从4个变0个,速度立刻上去。“的”是呼吸的停顿点,不是越多越好。
“与”不是不能用,是不能多用,一篇文章里用两三次,提味,用十次,齁嗓子,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:或者正式引用,否则默认用“和”。
“速度与激情”可以,“苹果与橘子”也行,但“我与你和他”就算了,直接“我和你和他”,省一个判断,快0.3秒。
说到这,你可能觉得我在教省时间,其实不只是。“的”与“与”的速度,本质上是思维的速度。
你纠结“的”的时候,其实是在纠结关系——修饰关系、所属关系、程度关系,你纠结“与”的时候,是在纠结逻辑——并列、递进、还是转折。
这些纠结越少,思维越顺,写出来的东西越快被读者理解,你的表达速度就真正上去了。
我认识一个写小说的,他有个怪癖:初稿里所有“的”都写成“d”,所有“与”都写成“y”,写完了再用查找替换,一个一个改,听起来麻烦,但他说:“我写的时候不想停,停下来就冷了。”
冷掉的不是灵感,是速度感,你一旦开始琢磨“这个‘的’要不要”,就像开车时低头看挡位——车还在走,但你已经慌了。
我翻过一些写作指南,风格的要素》和《写作法宝》,它们都提过“删掉不必要的形容词和副词”,但很少专门讲“的”和“与”的速度问题,后来我想通了:越是高频的小词,越容易变成隐形成本。
“的”是中文里出现频率最高的字之一,“与”也不低,它们像空气,你注意不到,但空气质量差的时候,跑两步就喘。
所以下次写东西,试试这个:打开计时器,写200字,全程不管“的”和“与”,写完读一遍,只改这两个字,你会发现,速度不是写出来的,是删出来的。
至于我?我现在写文章,第一遍连标点都懒得管,写完了再回头收拾“的”和“与”,说实话,比边写边纠结快多了,你也试试,不好用来找我——反正我也没法帮你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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